公告通知

公告通知

第三届公望富春·中国山水画作品展征稿通知

来源:展览处 发布时间:2024/10/8 15:16:20

  “天下佳山水,古今推富春”。富春山水久负盛名。作为黄公望《富春山居图》的原创地和实景地,富阳以“勇当先行者、谱写新篇章”的先锋姿态,融合当代发展理念,高水平描绘“现代版富春山居图”,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大美画卷。定于2025年4月在杭州富阳举办“第三届公望富春·中国山水画作品展”。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

中国美术家协会

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

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

浙江省美术家协会

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宣传部

杭州市富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协办单位:

杭州市富阳公望美术馆

杭州市富阳区美术家协会

二、展览组委会

名誉主任:范迪安

主  任:马锋辉 杨守卫 谢渐升

副 主 任:王 平 余旭红 张 鹏 詹艳青

委  员:(按姓氏笔画排序)

王菲菲 王敏杰 叶 瑛 刘 涛 孙燕青 杜松儒 李 伟 

杨 萍 张 鹏 段泽林 姜 健 陶 将 章 云 董竟成

办公室主任:杜松儒(兼) 蒋良良

办公室副主任:孙 宁 刘 涛

展览统筹:胡 颖 姜 健

三、评选委员会、监评委员会

 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,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。

四、展览日期:2025年4月

五、展览地点:公望美术馆(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159号)

六、展览规模: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120件(以实际评选结果数量为准)。

七、参展要求

(一)作品内容: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,仅限山水题材。要求坚守中华文化立场,秉承文人山水画的传统,立足新时代,深入生活、扎根人民,奋力绘就“现代版富春山居图”,共同分享与自然相契相生的山水精神,表现中国人的审美追求,展示时代新气象。

(二)作品尺寸:中国画作品(画芯)尺寸不得超过240cm(高)×240cm(宽)。

(三)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,严禁使用高仿、代笔、抄袭他人、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。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,作者自负,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,取消其参展资格。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,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,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。

八、评选

(一)初评:投稿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,一人仅限投稿1张(含合作),多投者(重复投稿者)不予受理。照片背面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、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作品照片截稿时间: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,以收件地邮戳为准。照片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,邮编:100083,收件人:胡颖,办公电话:010—59759379,信封注明:第三届公望富春·中国山水画作品展。

  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(二)复评: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(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,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,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)。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:姓名(以身份证为准,要求身份信息真实,准确有效)、作品名(与画面相同)、尺寸(高×宽cm)、详细联系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展览名称,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。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,照片不退。

  复评落选作品退件。作品复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。

九、相关事项

1. 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选证书,每位参展作者获赠画册一本。

2. 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。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。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。

3. 参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。

4.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(已确认为收藏作品的除外)。

5. 展览有关申报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的资格条件的信息,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发布。

十、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、研究、摄影、录像、出版和宣传权。

十一、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《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》。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(www.caanet.org.cn)查看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国美术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0月